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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字〔2023〕27号
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3年三亚市“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的通知
各学校团委、团区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二十大报告中“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的工作要求,切实帮助我市家庭困难的学生就学,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将组织实施2023年三亚市“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现就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关爱和资助贫困大学生入学和完成学业是市委、市政府的一贯要求,也是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举措。各学校团委、团区委要进一步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真正把这项深受广大群众欢迎的好事办实。
二、调查摸底,明确职责
各学校团委、团区委要分别及时对本学校参加高考的应届毕业生(含复读生)和在外市县就读的三亚户籍应届高考生(含复读生)及在校就读大学生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填写三亚市“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情况登记表,建立贫困大学生档案。特别是对因家庭贫困而放弃高考的学生要重点关注,以确保每一名贫困学生都能够上得起大学,读得完大学。要明确专人负责资助贫困大学生具体工作,并确定本单位助学活动联络员,及时、准确的向团市委汇报工作实施的具体情况和受助学生的基本资料。
三、活动时间安排
1.2023年三亚市“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从2023年4月起至2023年10月。
2.各学校团委、团区委根据所属贫困大学生情况填写《2023年三亚市“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情况登记表》(附后),务必于2023年6月14日前上报至团市委邮箱。
3.《2023年三亚市“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资金申请表》(应届高考贫困生/在校就读贫困大学生)(附后)必须由学生本人亲自如实填写,并由相关部门做出意见逐级上报,最后填报时间截止于2023年5月29日,由所属学校、团区委将该表与《2023年三亚市“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情况登记表》同时上报至团市委邮箱。
四、资助对象
1.应届高考贫困生(含复读生)。
2.在校就读贫困大学生。
五、资助条件
1.学生本人品学兼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生活俭朴,成绩优良,具有进取精神。
2.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所考取学校必须是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不包括免费师范生、参军入伍以及休学的大学生。
3.家庭相对贫困,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三亚城市低保标准700元以下;父母双方均为农民且属农村贫困家庭;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没有固定收入的低保家庭;父母双亡或单亲的贫困家庭;家中发生重大变故或家庭成员残疾、患有重病的家庭;其他特困家庭,确实无力支付学生本人上大学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4.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具有三亚户籍且在三亚市居住。
5.学生本人没有享受过其他形式的资助。
6.有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以上的学生优先。
7.不是建档立卡脱贫户以及监测对象家庭的学生。
六、资助方式和标准
1.应届(23级)本科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人民币,应届(23级)专科生一次性资助4000元人民币;
2.在校本科生(20/21/22级)、在校大专学生(21/22级)一次性资助3000元人民币;
七、申请程序
1.各学校团委、团区委召开本年度高考学生和有关人员会议,公布助学资金申请条件和资助办法。并采取多种形式(如班会、海报、校园广播、官方微信公众号、村公示栏等)进行相应宣传。学校团委主要负责应届高考贫困生(含复读生)群体,团区委主要负责在校就读贫困大学生和在外市县高中就读的应届高考贫困生(含复读生)群体。
2.《2023年三亚市“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资金申请表》(应届高考贫困生/在校就读贫困大学生)可按学生所属类别在各学校、团区委免费领取,也可以在“共青团三亚市委”官方网站(网址youth.sanya.gov.cn)中的“公告栏”内下载(需打印成A3双面格式)。各学校、团区委在发放申请表给应届高考毕业生(含复读生)填写的同时,务必要求学生在知道高考分数后登录“海南助学网”(网址http://hizx.org.cn/Info/Home)进行注册并提交助学申请。
3.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在2023年5月29日前提交书面申请,根据所属类别分别填写一式三份《2023年三亚市“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资金申请表》。在三亚本地高中就读的应届高考贫困生(含复读生)在完整填写申请表后交由所在班级班委会(团支部)、班主任、村(居)委会团支部(各居)、学校团委做推荐意见,经学校团委审核后上报团市委,由团市委转所在区团委考核有关情况;在外市县高中就读的应届高考贫困生(含复读生)由所在村(居)委会团支部和现就读高中学校团委做意见,交由所在区团委考核并做意见后上报团市委;在校就读贫困大学生在完整填写申请表后交由村(居)委会团支部、所在大学班委会(团支部)、辅导员、大学团委做意见,经所在区团委考核符合资助情况并做意见后上报团市委。申请表由学校团委、团区委、团市委各执1份。
八、考察公示程序
1.各学校团委、团区委在接受申请表后调查核实申请学生的家庭基本情况,确认其家庭贫困状况并拍摄相关相片佐证。申请学生所在村(居)委会团支部应如实反映学生家庭情况,并配合团区委调查核实学生家庭情况。
2.各学校团委要将受助学生候选人名单在所在校园内公示7天、各团区委要将受助学生候选人名单在所在区公示7天(公示时必须注明此次公示为符合基本条件的备选人员)并将公示照片发送至团市委邮箱,无异议后将《2023年三亚市“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资金申请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集中报团市委。
3.团市委将应届高考贫困生(含复读生)、在校就读贫困大学生申请名单进行汇总,经过筛选后将需要进行入户考察的学生名单按区域划分给各团区委负责考察。各团区委可面向社会各界招募“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考察志愿者开展“圆梦工程”志愿服务,对贫困学生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填写《2023年三亚市“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入户调查情况表》(附后)。
4.团区委在完成助学考察工作后,将《2023年三亚市“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入户调查情况表》(附后)扫描版上报至团市委邮箱。团市委根据考察情况,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在共青团三亚市委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市政务网站上分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受资助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团市委发放助学资金。
九、助学资金发放
助学资金由团市委发放至受助学生本人的社保卡。各团区委负责收集好受助学生的社保卡正反面照片、应届生的录取通知书电子版、在校就读大学生的学生证电子版、入户调查情况表(需填完整全部信息)扫描版、考察照片后,一生一档发送至团市委社工部邮箱,根据学生所居住地行政村(社区)做好归档工作。
十、受助资格的丧失和取消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受助人资格:
1.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者;
2.生活不节俭,或从事其他不正当行为者;
3.家庭经济状况明显改善,足以保证学生完成学业者;
4.经查实,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对在申请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团市委还将以书面形式通报学生所在学校予以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学校记入学籍档案并做相关处理。
十一、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审核。各学校团委、团区委要认真做好申请资助的贫困学生情况审核、归档工作,确保向团市委上报申请登记名单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按时间安排于2023年6月14日前完成上报工作。
2.营造氛围,加强宣传。各级团组织要广泛宣传,将助学活动的社会影响不断扩大,确保需要资助的学生都能及时提交申请,让更多的社会爱心企业和人士加入到助学活动行列中来,使更多贫困学生得到资助。
3.多方联系,服务学子。各团区委要积极联系爱心企业开展“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勤工俭学活动,让贫困学子通过自己的劳动挣取学费,减轻家庭负担。
十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宇怡 张妍
联系电话:88250101
电子邮箱:sygqt2012@163.com
附件:1.2023年三亚市“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资金申请表(应届高考贫困生)
2.2023年三亚市“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资金申请表(在校就读贫困大学生)
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