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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收支总表
八、 部门收入总表
九、 部门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能
1.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根据市委和团省委的指示,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结合青年特点,提出每个时期团的工作任务,制定全市团的工作目标。
2.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加强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动员和带领各级团组织和广大青少年参与和开展主题鲜明、健康向上、富有时代意义的活动,陶冶广大青少年思想情操,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特区一代新人。
3.加强全市团组织建设,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协助党组织管理、考核、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
4.组织、带领全市团员青年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进程中发挥先锋和突击队作用,完成市委和团省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题的各项任务。认真实施基层团组织建设“强活力”工程、促进青年就业创业行动、青少年成长导航行动。
5.负责市青联、学联、少先队和志愿服务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青少年社团组织。
6.参与制订全市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参与全市有关青少年事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7.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运动、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开展各种活动。
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青年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和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9.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青少年外事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和提供服务,负责市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10.协助政府教育部门组织大、中、小学学生开展各具特色的教育和活动,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11.承担全市实施“希望工程”的有关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指导各区共青团委员会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
负责协调承办团市委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团市委机关的各种会议、秘书工作;负责审核印发团市委文件及起草有关重要文件;负责文电、文书处理,图书档案管理,信息综合分析;负责团市委和市各有关部门的联系;负责机关财务、车辆、卫生、值班、保密、保卫工作。
2.组织宣传部(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共青团组织、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规定、措施,指导各基层团组织团干队伍和团员队伍的建设,协助各区、学校、企业、机关管理团委领导班子,抓好团干队伍的管理、考核、选拔和培训;根据党的要求,指导团的宣传工作,指导团员青年理论学习,提供和编写团干部教育材料和团课教材;指导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指导青少年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科技、体育活动;指导全市少先队工作,负责市少工委的日常事务;负责全市各行业团工委的日常工作。
3.社会工作部(市青年联合会秘书处、市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组委会)
负责团的统战、联络工作,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加强对青年社团的指导和管理,负责处理市青年联合会的日常事务;依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参与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规、规章制度的修订和监督实施,协助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充分发挥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研究制定青少年社会工作有关政策、制度,指导青少年事务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社工宣传和培训工作;树立宣传先进青年典型,推进“青年岗位能手”“创建青年文明号行动”“青年创业行动”、“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社区青年工作、“三下乡”活动;负责指导全市希望工程的相关工作。
4.志愿服务部
拟订全市青年志愿服务工作规划和政策制度,指导青年志愿服务工作;指导全市相关组织参与并推动全市志愿服务常态化,协调组织志愿者参与三亚市各项赛会志愿服务;负责三亚市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项目办日常工作;负责志愿服务相关评奖评优工作。
(三)下属事业单位
1.三亚市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
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教育工作提供服务。为扶贫助学、关爱弱势青少年群体等慈善工作提供服务,承办全市希望工程的日常事务工作。承办青少年校外素质教育任务,协助组织青少年开展各类比赛、竞赛、交流活动,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文体比赛、联谊交友活动等,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承担各类志愿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23.19万元。其中,收入总计2323.1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240.06万元、上年结转83.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83.13万元;支出总计2323.1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5.1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3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7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0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预备费0万元、其它支出0万元、转移性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40.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9.54万元,主要是原由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政协、市委办四家单位拨付的志愿者人员经费,在今年统一由我委做出预算以便后续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85.10万元,占94.06%;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31万元,占3.24%;卫生健康(类)支出38.75万元,占1.67%;住房保障(类)支出24.03万元,占1.0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4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44万元,主要是我委于2022年11月新增试用期公务员1名,在职在编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206.4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6.67万元,主要是原由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政协、市委办四家单位拨付的志愿者人员经费,在今年统一由我委做出预算,导致行政运行经费预算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3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7.59万元,主要是青少年事务工作经费、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在经市财政局统一进行资金调配后缩减。
4.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5.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12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和人员工资上调,相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有所增加。
5.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9.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1.77万元,主要是根据三亚市社保局相关文件要求,我委2023年将进行2023年及2014-2015年的职业年金虚账做实工作,因此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0.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93万元,主要是我委人员增加和人员工资上调,相应行政医疗费用有所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8.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人员工资上调,相应公务员医疗补助有所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4.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人员工资上调,相应住房公积金有所增加。
三、关于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378.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9.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
公用经费29.1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 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2023年无出国(境)计划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1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1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2022年无出国(境)计划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无。
六、关于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部门)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部门)2023年收支总预算2323.19万元。
七、关于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2323.1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3.13万元,占3.58%;经费拨款收入2240.06万元,占96.42%;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25.76万元,主要是原由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政协、市委办四家单位拨付的志愿者人员经费,在今年统一由我委做出预算以便后续支出,以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补助资金结转结余增加。
八、关于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232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39万元,占16.29%;项目支出1944.81万元,占83.71%。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25.76万元,主要是根据三亚市社保局相关文件要求,我委2023年将进行2023年及2014-2015年的职业年金虚账做实工作,因此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以及志愿者人员经费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2023年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部门)等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2.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部门)16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240.0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