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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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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2 17:50

 

目录

 

第一部分  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是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本级,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部门支出明细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十一、 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根据市委和团省委的指示,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结合青年特点,提出每个时期团的工作任务,制定全市团的工作目标。

(二)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加强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动员和带领各级团组织和广大青少年参与和开展主题鲜明、健康向上、富有时代意义的活动,陶冶广大青少年思想情操,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特区一代新人。

(三)加强全市团组织建设,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协助党组织管理、考核、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

(四)组织、带领全市团员青年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进程中发挥先锋和突击队作用,完成市委和团省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题的各项任务。认真实施基层团组织建设强活力工程、青春建功国际旅游岛行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行动、青少年成长导航行动。

(五)负责市青联、学联、少先队和志愿者协会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青少年社团组织。

(六)参与制订全市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参与全市有关青少年事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七)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运动、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开展各种活动。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青年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和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九)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青少年外事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和提供服务,负责市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十)协助政府教育部门组织大、中、小学学生开展各具特色的教育和活动,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十一)承担全市实施希望工程的有关工作。

(十二)承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指导各区共青团委员会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团市委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共青团三亚市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共青团三亚市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67.46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267.4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267.4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267.4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3.02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95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共青团三亚市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共青团三亚市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67.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0.6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幅较大,项目经费较2017年增加237.7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3.02万元,占94.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万元,占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8.49万元,占1.5%;住房保障(类)支出16.95万元,占1.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64.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31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较2017年增加9.04万元,公用经费较2017年增加9.27万元。

2.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038.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2.57万元,主要是共青团工作内容增加,项目经费较2017年增加了242.57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万元,主要是因全市养老缴费基数上调及人员工资上调,所产生的养老缴费有所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4.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1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额度增加,相应行政医疗费用小幅增加。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13.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78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额度增加,相应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6.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1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额度增加,相应住房公积金增加。

三、关于共青团三亚市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共青团三亚市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28.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2.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和奖励金;

公用经费26.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共青团三亚市委2018“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三亚市委2018“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9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99万元)年预算下降61.7%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由于公务用车改革,我委公务用车由原来的3辆变为1辆。

公务接待费3万元,年预算下降83.2%下降的要原因包括: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数量和标准减少公务接待的支出

五、关于共青团三亚市委2018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我委无该项经费预算。

六、关于共青团三亚市委2018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共青团三亚市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共青团三亚市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1267.46万元。

七、关于共青团三亚市委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三亚市委2018年收入预算1267.4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1267.46万元,占100%。

八、关于共青团三亚市委2018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三亚市委2018年支出预算126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91万元,占18.1%;项目支出1038.55万元,占81.9%。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共青团三亚市委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67.4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共青团三亚市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月31日,共青团三亚市委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共青团三亚市委3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77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部门支出明细表

10.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11.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附件:团市委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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