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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三亚市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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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3 16:19

各级团组织、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共青团三亚市委

                        20141018

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共青团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根据团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团省委《关于推进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的意见》的有关部署,现就加强我市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建设基层服务型团组织,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青年组织的基础工程,是引领和统揽共青团全部基层建设和基层工作的重要载体,对于密切团组织与团员青年的联系,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履行团的组织职能、实现团的组织使命、提高团的科学化建设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

2.建设基层服务型团组织,要以服务青年、做青年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青年满意为标准,推进基层团组织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服务保障、构建服务格局,把服务作为自觉追求和基本职责,寓教育引导于服务之中,通过服务贴近青年、团结青年、引导青年、赢得青年,不断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

3.建设基层服务型团组织,是党在新形势下对共青团工


作的新要求,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紧贯彻实施,力争经过35年的大力推动,使基层团组织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服务成效明显提升,全省各地、各领域涌现出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拥有强有力领导班子、干部队伍、服务载体、制度机制和服务业绩的“五有”型的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努力将海南共青团打造成为全省青年遇到困难时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的组织力量。

二、基本原则

建设基层服务型团组织,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青年、服务团员、服务基层团干部”四项原则。

1.坚持服务大局的原则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三亚打造国际化精品城市的生动实践中贡献青春力量。

2.坚持服务青年的原则围绕三亚青年在成长成才、身心健康、就业创业、社会融入、婚恋交友、权益维护、生活帮扶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持续开展共青团关爱帮扶行动,为广大青少年提供更加具体有效的服务,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切实帮助解决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

3.坚持服务团员的原则尊重团员主体地位,保障团员民主权利,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团员,尤其是帮助生活困难的团员和流动团员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团员的归属感、光荣感、责任感,不断提高广大团员的政治意识、


组织意识和模范带头意识,激发团员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内在动力。

4.坚持服务基层团干部的原则着力增强基层团干部开展工作和服务青年的能力,各级团组织要帮助和引导广大基层团干部在同青年人打交道、投身基层实践扎扎实实做工作的过程中,充实自己、提高自己,储备知识、砥砺品质、练实本领。

三、目标任务

()健全组织,扩大服务覆盖面

1.扩大组织覆盖,优化组织设置。按照有利于团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原则,适应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的变化和需求,进一步扩大团建范围、优化组织设置,实现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组织覆盖与工作覆盖相统一。继续拓展新兴领域团建,进一步加强非公企业团建、农村合作组织团建、行业团建、驻外团组织建设,做到符合条件的“应建尽建”;积极探索青年社会组织团建、互联网团建、校友会团建,丰富团建形式;以社区团组织为枢纽,大力推进区域化团建,建设服务型团组织,建立与青年流动、分布特点相适应,覆盖广泛、运行有效、充满活力的组织体系,做到凡是有团员青年的地方都有团的组织体系延伸,都有团的服务工作。

2.理顺隶属关系,加强工作指导。坚持属地管理和行业系统管理相结合,理顺基层团组织隶属关系。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团组织接受三亚市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团


工委领导,在农村合作社、行业协会和产业链上的团组织由所在区团委领导。上级团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基层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对基层团组织提升服务能力、开发服务功能、设计服务内容、建设服务机制等既有整体谋划,又有个体指导。

(二)丰富载体,强化服务职能

1.以青年需求为核心,明确服务内容。各领域基层团组织要准确把握青年需求,找准重点方向,拓展服务内容。农村团组织以各区团委、村团支部和农村合作组织团组织为依托,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农村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青年的作用,围绕创业致富、文化生活、村容建设等搞好服务,打造符合本村实际的共青团服务工作项目。社区团组织要紧密结合区域化团建工作,重点围绕文明和谐社区建设,建立团青工作活动阵地,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活动、便民服务活动,丰富城市社区青少年业余生活。企业团组织要围绕生产经营、学习成才、文化生活、权益维护搞好服务,帮助青年职工提高岗位技能,设计职业发展规划,组织职工建言献策、参与决策,服务企业发展。学校团组织要围绕思想引领、学习成才、就业创业、身心健康、困难帮扶搞好服务,通过开展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校园文化、就业创业、志愿服务、骨干培养等方式,引导学生成长成才。机关事业单位团组织要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搞好服务,推动干部坚持走进青年、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激发影响广大团员和各类青年


人才创新创业创优,提升自身工作能力和服务青年的水平。青年社会组织团组织要围绕凝聚青年、激发活力、促进发展搞好服务,通过对青年的密切联系和有效服务,激发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正能量。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团组织重点围绕构建和谐关系,大力宣传党政方针政策,促进企业、组织发展,服务职工需求,努力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2.以项目活动为重点,打造服务品牌。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青年需求,继续深化“希望工程”、“青年文明号”、“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活动、青年就业创业行动等全团统一开展的品牌工作。结合三亚实际,大力推进“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三亚市青年文化节、志愿服务常态化建设等我市组织开展的品牌活动。各战线共青团要根据自身职责和任务要求,进一步研究工作方法、设计工作内容,丰富品牌内涵,并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展好具体活动,打造一批在社会上有影响、深受青少年欢迎的共青团品牌服务项目。各基层团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设计并开展好12项体现自身特色,符合团员青年需求的服务项目和活动。

3.以活动阵地为依托,建设服务平台。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七彩小屋”、“集善之家”、“社区志愿服务站”等已建团属青少年活动阵地的建设,充分发挥其凝聚和服务青年的功能。争取支持、灵活取材,大力新建一批依托于


有形阵地的中小型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并逐步争取专人专管、实现常态化开放。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及企业的沟通和联系,整合资源、争取支持,有效利用非团属活动场所开展团青活动。充分发挥团属网络阵地作用,依靠共青团微博、微信管理员和网络宣传员等队伍力量,以共青团微博、微信系统和团属网站及其他网络工作平台为依托,多方式多渠道搭建网络青少年服务平台。通过各类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的搭建,为青少年提供持久、有效、广泛的服务,推动团的组织网络、形象标识、工作力量、服务项目在青少年身边实现有形化、日常化。至2017年底,利用3年左右时间全市建成30个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其中2015年创建12个,2016年创建9个,2017年创建9个,未来3年每年创建2个地级市示范性平台,重点考虑在资源优质的村或社区建设服务平台。

(三)完善机制,提升服务效能

1.完善工作制度,夯实服务基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走进青年、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树立全心全意为青年服务的工作宗旨。建立和完善团干部直接联系团员青年制度,认真落实团市委机关基层联系点制度,推动团市委机关干部经常性、制度化地深入基层,联系青年,指导工作,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广大团干部深入基层,直接联系团员青年,与团员青年谈心交流,密切团情青情。建立三亚共青团领导干部谈心和点评制度,实现团干部谈心和点评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


化,加强我市团干部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团市委领导班子及团干部作风建设。按照“分级考核、下跨一级”的原则,坚持共青团工作考评制度,团市委要做好对各区团委等直属团组织的工作考评,通过工作考核,推动团的领导机关认真履职、争先创优,积极开创共青团工作新局面。

2.坚持组织制度,规范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团的组织工作制度,保证团内组织生活正常开展,提高基层团组织建设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团员入团宣誓、“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团费收缴和管理等制度,并在各区团委和村级团组织中推动制度上墙。严格执行团员发展程序,完善和发展团员证制度,加强团籍日常管理。加强团员学习教育制度,开展“唱团歌、戴团徽、举团旗”等活动,推动团员了解团史、熟悉团情,建立归属感和认同感。健全优秀团员推优入党制度,确保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原则上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必须经过团组织推荐,建立团组织推优入党名册。

(四)建强队伍,培养服务力量

1.选优配强基层组织带头人。拓宽用人视野,选拔党性强、能力强、服务意识强、热心青年工作的青年干部担任基层团组织书记,注重从青年岗位能手、农村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中西部计划志愿者、返乡创业大学生和复转军人中选配。协调党政支持,选配35周岁以下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兼任村级团组织书记。协调非公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社会组织负责人选配青年骨干力量担任


企业或组织的团组织书记,采取团的机关干部直接联系若干非公企业团组织的形式,加强对非公企业团组织负责人的业务指导,提高团务工作水平。选配驻外团组织所在地有影响力、热心青年工作的青年人才担任驻外团组织书记。

2.加强教育培训。深入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全省团干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团市委对全市各区和企业、学校、机关事业单位等领域的团干部开展培训,确保各区团委和村一级团组织书记每年要接受不少于20个学时的教育培训,其他基层团干部在任职期间接受不少于10个学时的教育培训,建立团的领导机关班子成员上讲台制度,每年至少为团干部授课1次,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服务作用。开展基层团干部培训要抓住增加服务意识和优化服务方式的主题,通过培训帮助基层团干部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密切联系青年、真心服务青年。

3.做好团员发展。认真做好共青团基层数据采集工作,不断提高团情统计准确性,定期分析研判团员队伍状况,科学制定团员发展规划。注重在行业青年岗位能手、企业优秀青年员工、青年社会组织骨干中吸收发展团员。充分发挥组织委员在发展团员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发展团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发展团员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团员先进性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团员增强团员意识和服务意识,主动服务大局、服务青年,成为服务骨干。


4.壮大建设骨干力量。加强各类青年社会组织、青年工作协会等基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发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与志愿者队伍联动服务机制。大力培养和使用各类青年服务人才,壮大共青团网络宣传员队伍,整合大学生村官力量,积极引导青年志愿者参与,夯实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骨干力量。鼓励团员注册成为青年志愿者,组织引导全体团员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各类青年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开展服务,引导青年参与服务、自我服务、互相服务。

四、具体要求

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涉及团的工作方方面面、面临的情况千差万别,必须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探索实践,改进方法措施,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工作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是各级团组织的重要责任。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按照党建带团建的要求,积极争取将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纳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格局,加强系统指导,激发基层团组织内生动力,形成推进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的整体合力。团市委成立全市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总体规划、整体推进和督促指导。领导小组由团市委书记刘冲任组长,团市委副书记梅开志、杜井冈任副组织,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市委组织宣传部,负责统筹工作开展,团市委各部室根据部门


职责负责相应战线的具体指导督促、选树典型、情况汇总等工作,建立组织宣传部牵头、各战线分工负责,基层团组织全面参与的工作机制。

2精心谋划设计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就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开展专题调研,摸清各类基层团组织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对已建基层团组织类型、数量和组织建设情况,及符合条件可建基层团组织的单位和组织数量、基本情况等做到基本掌握,并结合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团的重点工作安排和基层团组织的实际情况,研究谋划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的基本思路、总体布局和推进步骤,制定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要立足团的实际,在学习借鉴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各基层团组织职能定位、不同特点和工作基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新工作形式和内容,提出切合实际的具体目标和工作措施,体现共青团工作特色。要坚持统筹谋划,把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与履行团的基本职能结合起来,与完成团的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使各项工作衔接紧凑、推进有序。

3坚持上下联动积极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以上带下,多方配合,多措并举,推动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既要“眼睛向内”,注重挖掘、整合和配置好团的内生资源,带动团属社团、企事业单位和青年社会组织共同参与,推动团属阵地率先向团员青年开展免费或优惠服务项目;更要“眼睛向外”,争取和协


调面向基层的公共服务、市场服务和社会服务让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合理共享。积极争取党政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团组织要争取单位列支团组织工作专项经费,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争取适当上调在本地服务的中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贴等。各级团组织在“两会”和“面对面”活动中应积极提交服务青年的相关建议。要坚持把工作资源向基层倾斜,全面落实乡镇每年2万元共青团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制度性安排。

4注重指导考核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加强指导和协调。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建立基层服务型团组织考核制度,将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纳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考核内容。建立并落实各级团组织书记基层团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述职和评议考核,把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作为主要内容。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成效不好、推进不力的,实行问责。要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在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开展各级优秀服务型团组织创建活动,推动广大基层团组织在建设服务型团组织过程中创先争优,评选出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五有”型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立典型示范服务型团组织信息库,带动一大批优秀基层服务型团组织的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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